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www.优德88.cp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将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通过教育关爱制度缩小群体教育差距,保障群体公平发展。
二、 总体思路
发展型资助育人是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落实“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双重任务,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基础上重点针对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同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教育服务。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在全校构建起支持差异发展、服务个性化成长的教育生态,通过本科生成长陪伴计划,发挥需求满足、思想纠偏、目标引领、动力激发的作用,发挥教育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推动社会共同富裕中应有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三、 服务对象
(一)发展型资助育人一般服务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的一般服务对象包括现有资助体系中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成长困境的学生,包括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存在心理健康隐患危机的、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学业成绩严重落后的、在入学和就业方面有突出困难等学生。重点帮扶对象的育人工作,根据所遭遇的困境类型不同,由学校相关部门纳入相应育人体系予以重点关注,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统筹协调。
四、 工作机制
(一)建立常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资助管理部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中的需求梳理、组织协调、资源汇聚、追踪评价、助力发展等作用以及业务部门的育人主体作用,建立各相关部门协同、根据职责分工联合育人的工作机制。在学校成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资助管理部门(人员)定期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交流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落实各部门发展型资助育人责任。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生长发育、家庭和成长环境形成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将发展型资助育人最大程度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融入普通学生群体、融入精准资助全过程,严格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实施无痕化管理。
(二)建立科学认定机制。依托“智慧学工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扎实做好“一谈二采三访四录”的认定机制。“一谈”是指辅导员及班主任深入教室、班级、宿舍和社区,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准确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兴趣爱好、家庭初步情况,了解家庭突发变化及困难,科学研判学生在校表现。“二采”是指采集学生档案基础信息、日常消费信息,通过“云中苏大”“智慧学工”等系统抓取宿舍进出数据、一卡通消费习惯等,同时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困难变更、资助贷款、欠费缴费、勤工助学等信息,细化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三访” 是学院(部)通过与周围同学走访调研、家庭寻访和地方调查访问,多渠道、多途径核实学生提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排查由于性格内向、自卑等因素未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学生不会被纳入贫困生库的同时,保证不遗漏任何一个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每年利用假期开展全覆盖的家庭走访。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深入学生家庭,详细了解学生家境和实际困难,提供精准服务。“四录”是指在“智慧学工”系统里录入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谈心谈话记录、贫困认定等级、受助标准和频次记录等信息,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建立完整的困难学生库。
(三)建立育人导师制度。根据认定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内容配备成长陪伴导师,鼓励聘请退休教师、杰出校友等担任导师,确保重点帮扶对象导师帮扶全覆盖。导师与其他教育师资协同合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帮扶对象的生活、学习、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领和发展支持,做好家校协同。将育人导师制度融入“ 一站式” 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在学生社区探索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将陪伴导师力量和资源整体下沉到学生社区。
(四)建立救助清单制度。为认定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帮扶清单,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入学和就业帮扶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丰富帮扶清单,共同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制度,记录重点教育救助内容和关键成长事件。
(五)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学校常态化分析研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情况,发现危机苗头立即预警,并及时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协调人、财、物等资源,开展有效干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快脱离危机。探索校内与其他部门系统对接,监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就业、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学业质量以及表彰奖励等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存在明显问题的二级学院(部)发布警示,采取相关干预措施,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由物质帮扶的“保障型”向成长帮扶的“发展型”延伸拓展。
(六)建立专项研究制度。发布资助育人专项课题,开展发展型资助专题研究,将育人融入学校总体课程方案、校园一日生活、课堂教育教学、见习实习与就业培训、教育常规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心理学各分支、脑与认知科学、社会学、法律等专业的了解与衔接,将发展型资助育人纳入常规教研,针对各类成长问题集中攻关,提高应对复杂性教育工作的能力。
五、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统筹协调,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团委、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内合作发展处、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数据资源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二) 完善经费投入
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奖助学生以及对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资助工作经费。积极鼓励和募集社会资金用于设立奖助学金、支持各类资助育人项目开展。
(三) 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优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培养体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发展型资助育人主要内容纳入学院(部)资助工作年度高质量考核,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适时将有效经验上升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急难愁盼”问题的制度机制,确保党和政府制度性教育关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