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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张劲松:实现垃圾“零填埋”的绿色城市核心行动建议
发布时间2016-06-02

【编者按】近日,东吴智库研究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劲松的研究报告《实现垃圾“零填埋”的绿色城市核心行动建议》被教育部采纳上报,并供领导同志参阅。 张劲松教授在报告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速度越快,所产生的垃圾也就越来越多。我国绿色城市建设中垃圾分类推进艰难且垃圾处置风险也越来越大,严格实现垃圾分类、实现垃圾“零填埋”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现将全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实现垃圾“零填埋”的绿色城市核心行动建议

张劲松

一、现实意义

垃圾是城市发展的附属物,城市和人的运转,每年产生上亿吨的垃圾。一边是不断增长的城市垃圾,一边是无法忍受的垃圾恶臭,成为城市垃圾处理中的棘手问题。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用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不是最科学的处理方式,一个垃圾场使用一段时间,填满后又要开辟新的垃圾填埋场,长此下去,垃圾填埋场不断增多。改进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措施是选择较为先进的焚烧处理方式。

因邻避现象,选址新建填埋场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将变得极为艰难。邻避(Not In My Back Yard,NIMBY。“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是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而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人们对美丽环境的追求越来越强烈,进而对影响生活质量的邻避设施抗拒乃至激烈反对,很容易形成因抗议邻避物的邻避型环境群体事件。

一些城市,即使现在正在运转的填埋场,都不免遭遇周边民众乃至地方政府的“邻避”抗议,将来一些城市现有填埋场功能丧失后,要另辟新址建设垃圾填埋场,其难度不言而喻。要建设绿色城市,如何处置城市垃圾成了当务之急。

二、主要观点

课题组在全面进行学术、学理研究,世界各国的比较研究,尤其是经过在台湾、韩国、日本等地的实现考察后认为,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并通过严厉的法治手段保障垃圾分类的及时、正确地实施,从源头减少需要填埋的垃圾,甚至最终实现“零填埋”,是可行也是必由之路。

我们曾就台北市的垃圾处置做过深入的调研,发现台北市北投垃圾焚烧厂已经实现了垃圾零填埋,焚烧炉也基本处于半产状态,原因是垃圾量越来越少,远低于原设计的生产能力。究其原因,台北实现了极为严格的垃圾分类,并以严厉的法治手段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实施。当然,台北的垃圾分类现有成效的取得,实为不易,其过程持续了20年才有今日之成效。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消除需不断填埋的垃圾,才是治理城市垃圾的出路。

垃圾分类不是什么新东西,中国许多城市也试行了垃圾分类,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垃圾分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极为艰难,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进,在现有人口素质的基础上,城市政府从源头上治理垃圾问题,就得有至少十年的长期的时间准备,而这项工作宜早不宜晚。能,得上!不能,创造可能条件也得上!全面推进,从学校的娃娃抓起,分类意识、分类方法这是最基本的起点,台湾花了20年才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解决垃圾问题,现在就必须实行,迫在眉睫!

推进垃圾分类,除了分类意识深入到每一位城市公民(包括娃娃)脑海里以外,还有许多困难要克服。其中,城市全面取消公共垃圾桶(箱),全面实现付费(购专用垃圾袋)回收,加上定时定点回收等等具体工作,乃其具体实施的机制,这些都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是一项需要大量投入人力、物力,当然也是有很大收益的工作。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完善,需要长期的研究、试点、制订方案,才能推进下去。

除了上述困难之外,还存在全国一盘棋的问题。垃圾分类外置的最终全面实现,需要有严厉的法治保障。当前,中国人的整体素质以及现有法律法规,都没有像台湾等地那样实行严厉甚至是严苛的法律的条件。涉及法治建设,这项工作将是十分艰巨的。为实现绿色城市,这些工作现在就得进行。

三、核心行动

绿色城市建设的目标,是要建成一个绿色的“零填埋”的城市。实施方案是形成垃圾分类的核心行动者,设计核心行动的十年期行动计划,并全面研究保障垃圾分类顺利进行的法治。

其一,顶层制度设计。绿色城市、垃圾“零填埋”的目标,绝非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它需要各地城市的党政、人大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可以预见,不久的某一天,各地城市都会面临垃圾将无处可填埋,新辟填埋场必遭“邻避现象”而难以落实。从今天就开始展开顶层制度设计,从根源上做到垃圾分类、减少垃圾总量,大部分焚烧,最终“零填埋”。顶层制度设计,需要各地城市的党政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未来“十三五”期间城市的大事来抓;同时,还需要全国(地方)人大是进行立法,在城市全面推行严格的垃圾分类。

其二,垃圾分类先行。垃圾分类,一些城市已经在试点,但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垃圾分类有很多艰难的环节需要落实。垃圾分类是实现“零填埋”的先决条件,垃圾分类必须先行,且应该从娃娃做起,要准备十年以上的“远期规划”。从分类意识,到分类行动,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对娃娃实行分类意识和行动的教育,未来这些娃娃就是落实垃圾分类的核心行动者。

其三,有偿垃圾处置。从垃圾处置的一般规律来看,初级阶段是讲卫生,不乱扔垃圾。这一步,中国大多大数城市做到了,且效果非常明显,随处可见的垃圾桶(箱)也为收集垃圾提供了便利;高级阶段是垃圾分类,自付费处置。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了这个阶段,中国还未起步。主要原因是垃圾分类和自付费处置是两个互相影响的环节,垃圾分类之后,要用自付费方式来处置垃圾,不可再免费丢垃圾。一部分垃圾资源化,废弃垃圾需购置专用垃圾袋付费统一收集,逐步取消公共垃圾桶(箱),定时定点回收垃圾。这一步的行动,不仅涉及长期以来的免费处置的观念和习惯,还涉及城市整体的文明和教育程度,任务艰巨且持久,非一日之功,需要有完善的核心行动计划。

其四,核心行动研究。从垃圾分类,到付费处置垃圾,到垃圾定时定点回收,到垃圾处置的严厉执法,每一个环节都是复杂的过程,且相互影响,互为因果,难度艰巨。实现最终的垃圾“零填埋”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过程,需要一个全面而组织严密的系统来设计和落实,所有核心行动,都需要有一个组织来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并发挥众人之长,它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共治。一个艰巨的工程,需要有全面的研究团队来研究和进行制度设计。

(作者张劲松系东吴智库研究员、www.优德88.cpm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