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为苏州市教育现代化事业作出更多贡献,苏州市将在第三十个教师节前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苏教人师〔2014〕10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二)推荐重点为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三)已获得过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可向苏州市推荐6人(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各单位可推荐0-1人。
三、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www.优德88.cpm 等方面有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五)在学校管理、学校建设和服务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申报人需填写《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1份(A4纸单面打印),申报表中先进事迹部分,要求概括叙述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以及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先进事迹。
申报表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请在5月23日下班前报至人事处人事科(凌云楼609),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雯
联系电话:67503249
附件: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35 (KB)
人事处
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