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ENGLISH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领导关怀
    • 机构设置
    • 学院荣誉
  • www.w88.top.com
    • 金属材料工程...
    • 冶金工程系
    • 资源循环科学...
    • 复合材料工程...
    • 人才工程
    • 博士生导师
    • 硕士生导师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教学大纲
      • 规章制度
      • 推荐课表
      • 选课指南
    • 研究生培养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规章制度
      • 研究生课表
    • 下载中心
      • 下载专区
  • www.优德88.cpm
    • 科研概况
    • 科研成果
    • 科研平台
    • 研究所
  • 学科建设
    • 硕士点
    • 博士点
  • 党群工作
    • 党委概况
      • 党委简介
    • 支部建设
      • 教工一支部
      • 教工二支部
      • 教工三支部
      • 学生支部
    • 党校工作
      • 党校规章
      • 培训教育
    • 工会工作
    • 统战保密
    • 关工委工作
    • 理论学习
    • 制度建设
    • 主题教育
      • 2023年主题教...
      • 党史学习教育
      • 不忘初心、牢...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办公...
      • 奖助贷补
      • 智工书屋
    • 团委工作
      • 规章制度
      • 团委公示
      • 社会实践
    • 学生组织
      • 团委办公室
      • 学生会
      • 科协
      • 社团联合会
      • 研究生会
    • 沙钢风云榜
  • 实验中心
    • 中心概括
      • 中心概况
      • 实训中心
      • 实践基地
    • 示范中心
    • 活动公告
    • 实验室安全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本科生招生
      • 学院简介
      • 答疑速递
      • 学子风采
      • 沙钢风云榜
    • 硕士招生
      • 招生简章
      • 专业目录
      • 公示公告
    • 博士招生
      • 招生简章
      • 专业目录
      • 公示公告
    • 招聘信息
  • 校友天地
    • 校友名录
    • 时光剪影
    • 校友会

关于印发《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指导条例》(试行)的通知

2018-12-17

共青团www.优德88.cpm 委员会

团苏大委(2018)80号




关于印发《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指导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委、学生社团联合分会:

《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指导条例》(试行)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共青团www.优德88.cpm 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指导条例(试行)


  1.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管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按时、有序、依规进行。

第四条 学生社团全体大会是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社团全体成员组成。选举时,学生社团全体大会代表享有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的权利。

学生社团全体大会的职责:

(一)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学生社团工作报告;

(三)审议学生社团经费使用报告;

(四)修订学生社团章程;

(五)选举产生学生社团工作机构;

(六)其他应由学生社团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二章 学生社团换届时间

第五条 原则上,www.优德88.cpm 学生社团每年六月,召开社团全体大会,开展换届工作。学生社团换届前应向业务指导单位上交换届申请,经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学生社团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外换届的,须在换届前向业务指导单位提出提前或延迟换届的申请,经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后可提前或延期,并报校学生社联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任期内辞职的,需提前向业务指导单位提出书面辞职。学生社团应推选新的临时负责人,并讨论决议是否由临时负责人代行职务至换届时间,或提前申请召开换届大会。学生社团决议结果应上报业务指导单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学生社团换届程序

第八条学生社团确定换届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须上报业务指导单位并获得其批准。业务指导单位须派监督员参与学生社团换届选举。

第九条 学生社团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与会的成员人数至少为学生社团全体成员的四分之三。被选举人获得到场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条 换届选举大会时,若学生社团章程有所修改,成员大会须对学生社团章程修改案进行审议,获到场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时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在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后通过成员大会选举,经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产生。社团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社团负责人提名,报请业务指导单位批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

(三)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四)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换届选举成员大会召开后,需提交换届报告,填写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同时报校学生社联备案。已换届学生社团应在学生社团登记系统中更改学生社团负责人信息。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换届完成后,由业务指导单位为学生社团负责人颁发聘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任学生社团组织机构正式交接后,应履行其义务与职责,前任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应辅助学生社团工作平稳过渡。

第十六条 对于未按照本条例进行换届的学生社团予以整改,取消星级学生社团评比、学生社团评奖评优等资格。

第十七条 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对本条例有关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沙钢钢铁学院 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邮编:215137
School of Iron and Steel,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37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