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学校寒假自1月5日(星期四)开始,为保障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校园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核酸检测方式 1.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校内保留必要的核酸检测点位,向有检测需要的师生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2.师生员工出入校门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寒假期间,校外访客需进入校园的,由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严格审批,审核时应提供24小时内在苏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调整优化校园疫情处置 1.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应及时通过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进行自我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 2.教职员工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的,居家(或居宿舍)自我治疗。如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可在确诊后第6、7、8天自测抗原(或进行核酸检测),三次结果均为阴性的(或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可结束自我治疗,恢复正常校园工作生活。 3.在校生出现新冠相关症状的,可至校医院、学院(部)等处进行抗原检测,或至校内核酸点进行单管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如无条件离校居家治疗,分级分类进行如下处置: (1)未合并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在宿舍自我照护,校医院可提供对症药物; (2)合并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症状明显的轻型病例,可与校医院联系(天赐庄校区:67165400;独墅湖校区:65880249;阳澄湖校区:67166120;未来校区:18136086120),安排至天赐庄校区单教楼健康驿站收治,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 (3)学校建立突发情况处置机制。校医院、宿管、学生工作部门、学院(部)或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转危重症等突发情况,做好校外转诊和救治工作; (4)新冠感染学生结束治疗,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的标准同教职员工。 4.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校外居住师生员工共同居住成员为新冠感染者,或校内居住师生员工同宿舍人员为新冠感染者的,由本人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及个人防护。 三、加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1.各学院(部)、培养单位要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作用,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建立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有基础疾病等情况的高危学生群体,一人一档,做好跟踪健康监测;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宿管建立在校生台账,并做好信息更新及共享。 2.以楼宇为单位,建立留校学生健康微信群,学生工作部门、学院(部)或培养单位、校医院、宿管工作人员及师生志愿者等协同,共同做好留校学生的健康管理及基本保障。 3.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继续加强口罩、药品、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学校防疫物资优先用于在校生的基础保障,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通过OA系统申领,由防控办或分管校领导审批,领用后应安排专人保管,统筹规划使用,并做好发放记录。 4.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及科普宣传。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帮助师生建立对新冠及其危害的科学认知,缓解情绪焦虑和不安;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5.各单位应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积极性,引导学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本通知内容于寒假期间执行,学校将根据上级及属地最新规定及时优化调整校园防控措施,开学前将提前研究发布返校具体安排。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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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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