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人员合同期满考核

1.合同期满前45天左右,人力资源处通知二级单位考核。

2.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并确定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报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反馈劳务派遣机构。

4.对于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属于临时性岗位或替代性岗位的,临时任务完成或原岗位人员返岗,则不再继续派遣,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属于辅助性岗位的,人力资源处结合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如岗位确有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继续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