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广大离退休同志提供服务,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处)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以及校外人员到我部(处)办事、来访、咨询等,对其提供帮助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办理、解答或交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洽办事、来访、电话询问的工作人员。首问负责人必须了解本部门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范围,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的理念。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记下需办事项和联系电话,再交经办科室办理。
四、不属于本单位或本校职责范围的,应耐心解释清楚并告知。
五、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做到耐心、细致、周到、负责。杜绝推诿、搪塞、久拖不办或根本不办的现象和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首问责任人要将接待办理、解答的事项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
七、首问负责制纳入年终考核工作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离退休工作部(处)
二○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