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2021年第二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全国博管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我校对获批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计划的博士后人员,自获批之日起享受国家资助,同时所享受的国家资助不计入学校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927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61-20219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人力资源处博管办在线审核时间:2021928-2021930

五、其他事项

1.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方式。直接资助的外籍博士名额仍有剩余,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时间申报

2.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申报事宜详见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4.申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请与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朱雯、王欢联系,联系电话:67503953,联系邮箱:bgb@suda.edu.cn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